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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白宫书记案”果真欢迎媒体监督?
作者:魏俊兴 发布时间: 2009年11月26日 10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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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阜阳“白宫书记”报复陷害举报人案近日公开审理,因拒绝记者进入庭审现场而引发舆论质疑。对此,有关人员回应“欢迎新闻媒体进行监督”(11月25日《北京青年报》)。

    该案公开审理后,芜湖中院新闻发言人就庭审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。对于引起普遍质疑的“禁止媒体旁听”的问题,发言人解释说“该案庭审当天 ,因旁听证已经发放完毕,导致一些要求旁听的人员未能进入法庭旁听庭审”。之后还表示:“此次我院审理张治安案件受到了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,我们欢迎新闻媒体对法院审判工作进行监督”。

    既然明知此案“受到了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”,为何在60张庭审旁听证中,偏偏没有给哪怕一名记者发一张旁听证?既然明知有那么多媒体去采访,为何不选择可容纳旁听人数多一点的庭审场所?既然“欢迎媒体监督审判工作”,为何“拒绝记者旁听”?

    听其言,观其行。公开表示欢迎“媒体监督审判工作”,公开庭审时却“拒绝记者旁听”,这种自相矛盾的做法,哪有半点“欢迎监督”的样子?事实是最有说服力的,N个“欢迎监督”的口号,不如一个实实在在的行动。事先“拒绝记者旁听”,事后说“欢迎媒体监督”,这种说法和解释,无论如何都不能自圆其说,也难以令公众信服。此案或类似案件,若继续“拒绝记者旁听”,不但非明智之举,而且弊远远大于利。

    “欢迎监督”不是一句口号,而应拿出切实行动。

责任编辑:韩连启 
来源:广州日报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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